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走深走实,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见效,现将我市查处的5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榕城区登岗镇浦口村浦下村民小组原组长陈伟江侵占集体资金等问题
2018年至2021年,陈伟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清淤工程支出等方式,多次私自或与他人合谋将浦下经联社集体资金63445元非法占为己有;在办理青苗补偿款赔付、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万元。陈伟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揭东区锡场镇锡东村党委原副书记、第一经济合作社原主任林烨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收受财物问题
2017年至2022年,林烨童在“东一新村”联建房工程款拨付、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承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30万元。林烨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普宁市南径镇碧屿村“两委”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等问题
2018年至2021年,普宁市南径镇碧屿村“两委”违规同意村民将建筑垃圾和村实施雨污分流工程产生的泥土填放在农用地上,造成农用地被压占破坏;以“赞助村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名义违规收取村民旧房改建资金共计19.98万元。碧屿村党总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受到党纪处分,其他8名相关负责人员也受到处理。
四、揭西县钱坑镇对辖区自来水管网破损问题消极应付,导致长时间供水异常问题
2021年11月至2023年4月,揭西县钱坑镇及辖属钱东、红光、钱北、月翁和大茶石等5个行政村对辖区内自来水供水管网破损问题重视不够、消极应对,个别干部甚至将村内总水阀“一关了之”,导致村民正常用水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钱坑镇水利所负责人受到党纪处分,其他7名镇、村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处理。
五、惠来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对路域整治配套工程交工验收督促不力等问题
2021年7月至2023年3月,惠来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对神泉镇区至靖海月山段路域整治配套工程验收跟进督促不力,工程长期没有验收,导致靖海镇厚山村至资深村、西山村两路段路灯长期没有通电,影响群众出行;对群众投诉反映上述路段路灯没有通电问题,未经实地调查便以不实情况予以回复,造成不良影响。惠来县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人及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
上述5起典型案件,有的监守自盗,侵占集体资金;有的私欲膨胀,收受贿赂;有的责任心缺失,“躺平式”作风突出。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视察时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政治责任,强化对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管理,从严从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大局,立足职能职责,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坚决查处以权谋私、“躺平”不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案件查办形成有效震慑,推动责任落实。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针对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短板,推动以案促改促建促治,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为我市在全面加快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上实现新作为提供坚强保障。揭纪宣